预算调整和调剂-操作手册

一、系统说明

菜单:预算一体化系统-预算调整和调剂
使用情况说明:
1.非采购调采购:如果有需要把资金调整为采购指标的,要通过本系统调整(反向操作,采购调整到非采购也一样)
2.跨款科目调整:当需要跨款(大)科目调整时(例如:从商品服务支出科目调整为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),需要通过本系统调整。
3.限制类科目调整:一些限制类科目,如“公务接待费”、“福利费”、“工会费”等,财政有做限制的科目,需要通过本系统审批调整。
除以上情况外,大部分部门经济分类调整,建议通过,预算一体化系统-预算执行-经济科目调整,菜单进行调整。

二、单位调剂录入

菜单:预算一体化系统-预算调整和调剂-预算调剂-单位调剂录入
说明:部门经济分类调整、非采购调采购等均在此菜单操作

(1)调整“支出功能分类”

1.选择需调整项目
1.1点击“新增”
1.2在资金列表中,选择需要调整的资金
注:如选择不到该资金,且确认该资金还有余额,要去“预算执行”系统中,查看是否已经申请了支付限额或者被占用,如已申请了支付限额,需要先追减支付限额,才能进行调整。
1.3在编辑区中,点击并修改“支出功能分类”
1.4填写需要调整的金额,点击保存并送审
注:金额不能超过该资金指标余额。

(2)调整“部门经济分类”

1.选择需调整项目
1.1点击“新增”
1.2在资金列表中,选择需要调整的资金
注:如选择不到该资金,且确认该资金还有余额,要去“预算执行”系统中,查看是否已经申请了支付限额或者被占用,如已申请了支付限额,需要先追减支付限额,才能进行调整。
1.3在编辑区中,点击并修改“部门经济分类”
注:福利费、工会费等部门经济分类调整,需要提交附件
1.4填写需要调整的金额,点击保存并送审
注:金额不能超过该资金指标余额。

(3)调整“非采购调采购”

1.选择需调整项目
1.1点击“新增”
1.2在资金列表中,选择需要调整的资金
注:如选择不到该资金,且确认该资金还有余额,要去“预算执行”系统中,查看是否已经申请了支付限额或者被占用,如已申请了支付限额,需要先追减支付限额,才能进行调整。
1.3在编辑区中,点击并修改“是否采购”
注:政府采购选择“是”(即需通过编制建议书采购)
1.4补充采购信息
注:1.政府采购品目、政府采购组织形式,与后续建议书编报、政采云购置都存在关联,请注意要先确认再调整。
2.单价*数量=采购金额(万元)=金额 注意这四列,金额要满足右侧公式
1.5填写需要调整的金额,点击保存并送审
注:金额不能超过该资金指标余额。
2026-03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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